會員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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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及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給付辦法
2014.10.28

第一條:本會為獎勵會員及會員子女之品學,特訂定本辦法。
 
第二條:凡本會會員及會員子女成績和於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,其金額如下:
 
(一)、學業成績﹕
1.大專院校組(惟各公、私立研究生不得申請獎學金)
(1)公立學校總平均在81分以上(含)。
(2)私立學校總平均在86分以上者(含),每名發給新台幣1,000元整。

2.高級中等學校組
(1)公立學校總平均在82分以上(含)。
(2)私立學校總平均在87分以上者(含),每名發給新台幣1,000元整。

(二)操行成績:甲等或81分以上。(含)
(三)體育成績:乙等或71分以上(含),為學校未受體育課程者免付體育成績證明。

 
第三條:獎學金於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、9月1日至9月30日止,檢附成績單正本(影本需加
蓋學校註冊章)、學生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、會員私章申請辦理,逾期不在受理。
 
第四條:獎學金之審核及名額之限制,由理監事會視財務狀況決定之。
 
第五條:新北市總工會、新北市職業總工會與本會之獎學金,得擇一申請,不得重複申請。
 
第六條:獎學金之來源由福利互助金中編列提撥。
 
第七條: 辦法經理事會通過,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